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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既不是由
Jan 11, 2024 4:48:16 GMT
Post by joita970233 on Jan 11, 2024 4:48:16 GMT
当交易者以自己的名义发行代金券时,任何转让,即使在发行时,也被视为与单一用途代金券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的供应。 代金券所涵盖的商品或服务交付时应征收增值税。任何提前转让的优惠券均无需缴纳增值税。如果是 代金券,则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 代金券的发行被理解为发行人将代金券转让给第一持有者,这通常是代金券的销售。凭证的发行是凭证首次引入交易,但不包括涉及凭证创建的技术活动。 因此印刷厂代表发行人印刷票据,也不是将此类印刷票据转让给发行人。 凭证转让是指凭证的签发以及凭证签发后的任何转让 印度尼西亚电话号码数据 发行人 这是委托印刷厂打印凭证的实体,在这种情况下,发行人代表自己行事并以其自己的账户进行销售。发行人可以是,例如:国库、金融机构,也可以是企业家 优惠券的面值为毛值,因此包含增值税 税基是消费者支付的金额减去该金额中包含的增值税 如果优惠券没有使用怎么办? 在增值税方面,未使用的代金券的讨论仅指混合用途的代金券,因为它们在发行和转让时不征收增值税。 也就是说,在这些情况下,买方没有使用优惠券的全部金额,并且购买的价格将低于名义价值。鉴于企业家的疑虑,我们将从税收解读来分析这个话题。在其中一份 年 月 日编号为 - - . . . . . 的文件中,该公司询问,如果多用途凭证的使用金额低于其面值,应税基础是否包括所售商品、商品和服务的总价,即实际为优惠券支付的金额减去客户未兑换的优惠券的价值,并减去与所售商品或服务相关的应缴税额。由此产生的差价不会退还给买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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